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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的基本要素!

发布时间:2023/11/07    浏览次数:

  广告的基本要素!媒体即在A与B两种事物间起到沟通作用的物质,所谓广告媒体就是指传递广告信息的物质载体。广告主队传播信息,需要一定的通道,从而使广告主与广告对象联通起来。

  广告发展史告诉我们,广告媒体的开发越来愈多,以致人们常有广告“无孔不入,无时不及”的感觉。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二是社会观念的进化。在人类的上古时期,广告的形式只是口头广告和实物广告,后来才有印刷广告,继而出现电子广告,发展到现在高科技广告层出不穷。人类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飞跃,都促动了广告媒体的。同样,人的观念的革新,也会促进一个新广告世界的诞生。有许多广告媒体被开发出来就是观念变化的结果。

  广告主和广告客户是容易混淆的一对范畴。其实他们只不过校对不同罢了。假设东方航空公司请上海广告公司设计、制作了一则旨在表现东航服务一流的电视广告短片,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广告过程中,东航是广告主,但在与上海广告公司的对应关系中,又转化为广告公司的客户。

  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由此观之,个人可以成为广告经营者,但不能成为广告发布者,一般来说,将取得了经营广告业务资格,并以经营广告业务为盈利手段的经营单位和发布单位,统称为广告经营单位。如果广告主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比如商品POP广告、学校在其建筑物设置的霓虹灯广告、社保为自己发布的征订广告等,就实现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统一。不过,从大多数情况看,由于设计制作能力的不足,媒体的限制等多方面原因,这些角色是不重叠的。

  上海南浦大桥建成开始乐鱼电子官方网站,中外客商和炉上广告商纷纷盯上了它不少商家愿意出巨资在桥墩等部位做巨型广告,如宝钢提出在主塔上制作“要好刚,找宝钢”6个大字广告。但有关人士借口“有失庄重”,“有碍视线”等种种理由加以拒绝,直到后来才开禁,但选择余地极小。其他如在公交车票、厕所内壁、自行车篓、出租车顶等上面做广告,都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鲜事。成都思威集团1994年初曾策划斥资150万元随“澳星B3”做太空广告,也由于“不够庄重,严肃”而未果,对此,该公司老总无不遗憾地说:“过去我国已发射35枚卫星,那时不可能作广告,也没有此项收入。”将来,我国还将发射多枚卫星,倘若不能做广告,除减少数亿美元的额外收入外,也失去众多中国企业推向世界的宣传机会。”可见,广告观念上的改变还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从狭义的商业广告来看,消费者是广告的唯一对象,但是消费者群体依然是一个模糊的、抽象的概念。在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现实的消费者,却不是每一个商家的消费者,这就从另外一个侧面提醒我们:每一个明确而具体的广告主,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都有着明确而具体的消费群体,即所谓目标市场,而这一目标市场只是从哪个广阔无限的大市场中根据一定的法则分割出来的。从广告的角度看,一方面是争取既有消费者,巩固市场,另一方面是争取在消费者,扩大市场。

  广告兼营机构是指附带经营广告业务的文化组织和经济组织,广告业务只是全部经营范围中的一部分,如出版社、杂志社、航空公司、铁路局等开展的广告业务,是这些单位都成为广告兼营机构。广告代理人则是提供广告业务咨询服务,经理相关广告业务的广告经纪人,一般有传播资讯公司、广告咨询公司承担。

  在广告活动中,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大量出现,是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产物。广告经营性机构在广活动中起到中介作用,沟通广告主与消费者及公众市场,对于提高广告效率,推进广告市场的繁荣与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信息构成为广告的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产品信息、服务信息、形象信息和观念信息。在商务活动中,整个社会都被纳入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循环圈中,其中商品和服务是交换的主要对象。广告中的商品信息涵盖其历史、研制、流水线、性能、款式、质感、原材料、产地、品格、价格、商标、购买时间、购买地点等。有些广告超越了产品广告和服务广告,目的在于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从动态的角度看,广告是一种推介和推广的活动,但从静态的角度而言,某测具体色是广告只是广告活动的结果和表现,任何一则广告,都应有五个完整的要素,具体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这和广告发布者、装个媒体、广告信息、消费者公众市场。

  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营组织或者个人。由此可见,广告主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类。法人广告主包括经济组织和非经济组织,前者如工厂、商品、公司、宾馆、旅行社、银行、农场、机场等,后者系指学习、街道、部队、群众团体寺庙等,均可称为广告主。至于个人,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成为广告主,如征友、挂失、换房、寻人等。

  广告主总是针对某一次具体的广告活动,或其一则具体的广告而言的,因而广告主都是确定的概念。简言之,在任何一个广告活动中,都有明确而具体的广告主,当某一个法人或个人单独发布广告,称为单一广告主,但有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联合发布的,成为那个联合广告主,要成为明确的广告主,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其一,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样,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也不能成为广告主或其二有明确的广告目的,如推销产品、服务、观念、形象、表达、征求某种信息,或气体更为具体的目的;其三,愿意承担或提供相应的费用,广告主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都需要一定的费用,只有按照市场交换的原则支付了费用,才能成为确定的广主。

  如果把眼光放大到广义的广告,消费者则是广告的对象之一。其实,有很多广告是面向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类社会公众的。比如,作为股票上市公司面向股东所作的信息披露;某大学九十周年庆典面向海内外所作的关于学校规模与实力的形象广告,某佛教协会针对不实报道而向社会所做的澄清。。。。。。像这些广告的对象就不是单纯的消费者。即使作为经济组织,消费者也并非其全部公众,其市场的现状与前景也并不完全是消费者所决定的,所以,以消费者作为广告的唯一对象,无疑是目光狭隘的表现。诚如一个经济组织都存在特定的目标市场那样,也比如存在相应的公共市场,这便是广告活动的客体。

  广告信息中还有一类就是观念信息,意在表达、澄清、和消除某种观念,从根本上说,这类广告还是属于形象广告的一部分。广告信息的选择,一方面是如何满足信息的科学性,真实性要求,另一方面是如何不让信息产生误导。

  消费者及公众市场是广告的对象。消费者是关于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没有消费群体的存在,产品就不能转化为商品,服务的功能也不可能实现,所以,消费者是构成市场的基本要素之一。而广Fra Baidu bibliotek的出现是以市场的存在为前提的,既然消费者是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因而非常现实地成为广告的对象

  根据时间各国广告也的发展情况,广告经营单位分为专营、兼营、代理三种形式。广告专营机构是指专门经营广告业务,并以此为唯一盈利途径的单位,这就是广告公司。广告专营机构根据其规模业务范围,有可分为综合性广告公司和单一性广告公司。前者规模一般相对较大,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多,能独立承担多方面的服务,如调查、策划、创意、制作、测试等,且能适应各种媒体广告的需要;而后者往往是专门化的,主要承接某种专门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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